【“三下乡”专题报道七】“模拟法庭”进社区
时间:2016年07月08日 11:38 作者: 点击:
【2016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专题报道七】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理论普及宣讲团
将“模拟法庭”带进社区
“繁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随着审判长的声音响起的是象征着公平与正义的法槌声。法槌声落下,两个初中学生因为MP4的归属问题而产生的分歧,造成一名学生重伤一案正式开庭。
7月8日,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三下乡”理论普及宣讲团在白市驿镇黄金社区给当地居民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该活动受到了重庆电视台、中国青年网、光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网、凤凰网等多家媒体的报道。
在简单的核实了相关诉讼参与人的身份之后,公诉人和辩护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就案情进行了基本的陈述和答辩,并就相关案情的事实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在激烈的质证后,法庭调查阶段结束。随后进入了下一个精彩的阶段——法庭辩论,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公诉人称:“被告人为了将MP4要回来,采取了用刀扎人的严重暴力手段来实现,虽然为了一个合法的目的,却是采用了法律所禁止的手段,并给相对人造成了重伤的严重后果。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占天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其年龄已满14周岁,符合14周岁到16周岁这一刑事责任年龄段,应当负刑事责任。”辩护人辩称:“我方当事人是为了自己的合法利益,且符合即时性的采取了暴力手段阻止该种抢劫行为,属于刑法第二十条所规定的正当防卫,对于暴力型的抢劫行为不存在防卫过当,因此我方当事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经过激烈的角逐,审判长最后宣判:“被告人占天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执行,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的判决”。
社会实践团将模拟法庭带进社区,让陌生的法庭变得真实又生动。既让居民们真切地了解了庭审过程,同时又提高了实践团成员的法律应用能力。
据悉,“模拟法庭”进社区是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重点打造的精品活动,也是学院提高学生专业实务能力的重要平台和渠道。活动前期亦得到周航书记等校领导以及学院李自维书记和专业教师的关心和指导!
(文:吕文灵 杨 婷 图:杨 婷)